登录平台
未开票收入,你了解其中隐藏的税务风险吗?
来源: | 作者:AI税务师 | 发布时间: 2024-07-05 | 2512 次浏览 | 分享到:
实务中,当发生未开票的情形时,企业办税员容易忽视对相关收入的申报,导致可能存在被认定为偷税的风险,被查到时可能还会面临比税款还要多的罚款,是近年来税务稽查的重点之一。

实务中,当发生未开票的情形时,企业办税员容易忽视对相关收入的申报,导致可能存在被认定为偷税的风险,被查到时可能还会面临比税款还要多的罚款,是近年来税务稽查的重点之一。

一、相关涉税处罚

如图所示,某公司因现金方式收款但未申报收入,以及收到货款未及时结转收入、开具发票的行为,被税务机关稽查,补缴115.82万元增值税。另外,按照税法规定,还会对该企业这种偷税行为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金额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发生未开票收入的原因

企业取得未开票收入的原因有很多,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客户没有索取发票的需求;

2.企业已经收款且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但按照合同或者交易习惯未开具发票;

3.企业故意不开具发票;

4.企业发生视同销售行为时无需开具发票;

三、未开票收入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

1.企业客观意识未开具发票的情形,虽然企业通常会在当期或之后属期内申报缴纳完相应税款,但是同样根据《发票管理方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也可能存在延期缴纳税款、构成违规行为、补缴滞纳金的风险;

2.企业主观意识不开具发票,则情节比较严重,存在通过延迟确认收入或者隐匿收入逃避缴纳税款的风险,属于偷税行为。按照税法规定,对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金额处以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未开具发票的风险:

(1)根据《发票管理方法》的规定,销售方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涉及农产品收购和二手车进销业务除外(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2)根据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所以,无论客户是否索取发票,作为销售方应该依法开具发票,才能完全规避被处罚的风险。


四、相关指标思路

指标名称:未开票发票销售申报情况。

数据来源: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指标思路:企业经营中,绝大多数企业会碰到客户不索取发票的情况。该指标通过对增值税申报表中未开票收入的比较,当申报额较小时,提示高风险预警,提醒关注可能存在少报增值税的风险。

除上述考虑的风险外,指标提示还可以注意是否存在账外经营的情况;或者相关人员倒卖“富余”票的行为。

五、总结

通过本文,我们发现税法对未开票收入的管理要求十分严格。在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后,无论对方是否索取,均应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合规开具发票、申报收入。不开具发票,则有可能被责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