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新一轮财税改革即将到来!2024年,财务人员必须了解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整理完毕。7月21日,新华社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明确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涵盖预算制度、税收制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等方面。

一、预算制度改革
在预算制度改革方面,《决定》提出了七项主要任务:
1.健全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这将提升政府预算的透明度和完整性。
2.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有效。
3.强化对预算编制和财政政策的宏观指导: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效果。
4.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通过强化事前功能评估,提升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5.深化零基预算改革:重新审视和调整预算编制方法,确保每一项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6.统一预算分配权:提高预算管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完善预算公开和监督制度,增强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和问责机制。
7.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提升政府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为财政决策提供更加可靠的依据。
二、税收制度改革
在税收制度方面,《决定》提出了四个主要任务:
1.研究与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新业态不断涌现,传统税收制度已难以完全覆盖新兴行业的特征和需求,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税收制度。
2.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机制,确保税收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3.健全直接税体系: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以提高税收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4.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通过现代化手段和信息技术,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税收成本,确保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三、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改革
在央地财政关系方面,《决定》提出了九项具体任务:
1.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增强地方财政自给能力。
2.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升市县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程度。
3.建立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地方政府实现高质量发展。
4.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抵扣链条,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增强地方财政收入。
5.研究合并地方附加税: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6.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适当扩大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比例,提高专项债券的使用效率。
7.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
8.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适当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由地方结合实际差别化管理,提高非税收入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
9.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原则上通过中央本级安排支出,减少委托地方代行的中央财政事权,确需委托地方行使事权的,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资金,不得违规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
四、总结
三中全会提出的财税体制改革方案涵盖了预算、税收制度、政府间财政关系、地方债管理等四个重要方面,信息量巨大。尤其是政府间财政关系改革,着重于健全地方税系,以保障地方财政收入、减少地方财政支出责任、减轻地方财政压力。
在地方税系改革措施中,主要有三大侧重点:推进消费税征税环节下移并下划地方,优化增值税分享比例,改革和合并地方附加税。这些改革均旨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然而,《决定》提出的改革方向性较强,地方税系建设影响广泛,具体改革设计仍需谨慎比较各种方案的利弊,并做出合理选择。
通过这一系列改革措施,将进一步完善财税体制,提升财政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公平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