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平台
作废发票不再愁,安全应对策略大公开!
来源: | 作者:AI税务师 | 发布时间: 2024-08-30 | 1687 次浏览 | 分享到:

实务中,很多企业在月底发现进项税额不够抵扣了,就开始大量作废销项发票,以达到少报税的目的。仍在进行上述操作的企业,他们当中大多数可能还是以为税局是以票控税,殊不知随着金税四期的上线,税局已经慢慢实现以数治税。之前所谓“节税方式”的不合规操作,将会通过系统风险检查报送主管税局,很可能会面临被定性偷税,处以补缴税款、高额罚款及滞纳金的风险。

那么,随意作废发票会涉及哪些风险,我们该如何处理?

一、可以作废的发票

各类型发票作废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

(1)收回退回的发票联并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

2. 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3. 税务局代开增值税发票:

(1)作废发票日期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作废代开发票需要提供已开具发票各联次、作废原因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二、不能作废的发票

其中有五种发票,当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时,不得作废发票,应开具红字发票。

1.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3. 成品油专用发票;

4.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 已勾选申报抵扣或已退税勾选确认的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作废发票的涉税风险

1. 隐匿收入,利用作废发票调控纳税金额,少交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款;

2. 销售方与购买方恶意串通,开票方违规作废发票,受票方虚列成本,造成偷税;

3. 涉嫌虚开发票。

四、相关风险指标

指标名称:作废发票风险分析。

数据来源:销项发票信息。

税安智能平台通过企业授权对其检测期间作废的销项发票进行统计。当涉及的作废发票数量和金额较为重大时,提示高风险等级警示。

五、如何应对风险

当对企业进行风险检测,提示高风险时,我们可以做如下方式自查:

1. 检查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在免征额临界点大量作废发票;

2. 检查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存在认定标准临界点作废发票;

3. 检查是否存在大额或大量作废发票;

4. 检查是否存在作废发票和重开发票一模一样的情形;

我们可以通过检查上述情形,排查潜在问题,以应对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

六、总结

当通过风险检测,提示高等级风险时,我们应先核实是否属于正常原因导致的作废操作。若存在非正常原因,我们应及时查明原因,有针对性的进行相关处理,切不可为少缴税款、享受税收优惠将销售额控制在认定临界点附近等原因,做出不合规的行为。“以数治税”的环境下,之前的“小方法”已经无法再瞒天过海,还请各位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