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出的“佣金”,是否可以作为“咨询服务费”列支,在税前扣除?
由于二者税前的扣除比例不同,导致实务中普遍存在有企业将“佣金”计入“咨询服务费”的情况,以达到多扣除费用、少缴税款的目的。

一、概述与区别
佣金,是指代理人或经纪人为委托人介绍生意或代买代卖而收取的报酬,是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者资格的中间人的居间费,不包括本企业的职工。这个报酬对价既可以按销售比例支付,也可以是固定佣金额。
咨询服务费,则是指委托人就相关事项从咨询人员或公司获得意见或建议而支付的报酬。如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而支付咨询费,向税务师咨询相关税务问题而支付咨询费,向保险经纪人咨询相关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问题而支付咨询费等。
佣金与咨询服务费的区别:
二、相关税务处理
1.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72号)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财税[2009]29号)
2.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相关政策依据未对“咨询服务费”规定限额扣除,费用支出合理即可在税前全额扣除。
三、相关风险指标

指标名称:取得“鉴证咨询服务”发票分析。
数据来源:进项发票信息。
设计思路:实务中存在企业将“佣金”等费用开成“咨询服务费”等情况,混淆费用实质,将原本超出扣除限额的费用转化为可以全额扣除的费用种类,从而降低应缴税款,逃避税务责任。本指标旨在通过对“鉴证咨询服务”这一类发票占比的统计,提示企业服务类费用占比较大,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希望引起企业重视,并及时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
四、总结
综上所述,将“佣金”开成“咨询服务费”这种操作因对税款的影响存在着税务风险,建议相关企业不要如是进行操作处理。在实务中需做好相关费用实质性的识别和税务风险预警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