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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电票红冲新变化!企业必须深入了解的红冲要点
来源: | 作者:AI税务师 | 发布时间: 2024-09-14 | 236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数电票红冲规则的新变革

近年来,随着数字化进程的加速,数电发票的红冲操作也迎来了显著变化。以往,数电发票在部分红冲时,必须依赖于受票方完成用途确认(如勾选入账、抵扣等)后方能进行。然而,这一流程现已被大幅简化——即便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销售方也能直接对发票进行部分红冲。这一变化不仅提升了操作效率,也要求企业财务人员在处理数电发票时更加谨慎,以防发票被部分红冲而未察觉。


二、部分红冲功能的全面放开

在数电发票系统中,部分红冲功能现已彻底放开,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在进行部分红冲时,需特别注意红冲原因的选择:若选择“销退回”或“销售折让”,则可进行部分红冲;而若选择“开票有误”,则只能进行全额红冲。具体操作流程简单明了,只需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发票业务-红字发票业务模块,选择要红冲的发票,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红冲原因,最后改动金额并提交即可。


三、红冲规则详解与注意事项

  1. 红冲原因的选择:红冲原因的选择需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确定,同时需遵循系统规则。例如,原蓝字发票商品服务编码为货物或劳务时,红冲原因不得选择“服务中止”;反之,若商品服务编码仅为服务,则不得选择“销退回”。

  2. 多次红冲的特殊情况:除“开票有误”需全额红冲及特定标签的蓝字发票需全额红冲外,试点纳税人可对同一张已确认用途的发票多次开具红字发票。但需注意,已开具红字发票的红字确认单不允许撤销。

  3. 不同票种间的红冲规则:数电票、数电纸票及税控发票之间的红冲规则遵循“新冲旧、电冲纸”的原则。即数电票可对数电票、数电纸票及税控发票进行红冲;数电纸票则仅能对数电纸票及税控发票进行红冲;而税控发票则仅允许对同类发票进行红冲。

  4. 禁止红冲的情况:若蓝字发票已作废、全额红冲、被认定为异常扣税凭证或处于特定增值税用途(如待退税、已退税等),则不允许发起红冲。此外,若对方纳税人状态异常(如非正常、注销等),也无法进行红冲操作。

  5. 红字发票的作废流程: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发票时,若发现开错,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作废处理。具体而言,若未开具红字发票前,发起方可撤回红字确认单;若对方已确认但尚未开具红字发票,则确认方可撤销确认单;而已开具的红字发票则不允许撤销。

四、税控盘未注销情况下的红冲处理

对于已开具纸质专票并已完成抵扣但尚未注销税控盘的企业而言,在转为数电发票系统后如需进行红冲操作,可采用以下两种解决办法:一是注销税控设备并撤销之前的红字信息表后通过数电发票平台申请红冲;二是不注销税控设备而是申请领用新的纸质专票进行红冲。这两种方法均可有效应对税控盘未注销情况下的红冲需求。

综上所述,数电票红冲规则的新变化要求企业财务人员必须深入理解并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以确保发票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