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企业取得大部分“人力资源服务”相关的发票,其中包含的劳务费可能涉及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取得虚开发票来虚构成本,或者拆分工资收入少缴个税的风险。
涉税违法情形
01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虚开发票
02利用个人信息拆分工资收入虚假零申报
相关指标思路
01指标模型
该指标通过“发票渠道”取数,对取得的“人力资源服务”发票进行分析,根据金额比重提示风险。
并可以通过穿透功能对“人力资源服务”发票中的相关劳务费用进行查看。
02相关税法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无论是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还是直接支付给劳动者个人,都可以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出于上述税法政策的规定,由于取得“人力资源服务”发票的途径较为容易,不少企业动起了歪心思,利用劳务派遣公司虚开发票的途径来对收入进行扣除,已达到少缴税的目的。指标旨从该企业的费用构成来分析取得发票的合理性,并做出预警提示。
03涉及税种
取得发票时涉及分录:
借: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1)企业所得税
通过上述分录可以发现,取得发票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影响当期损益,降低利润收入,从而少计提应纳税所得额,减少税负。
(2)增值税
同上,企业还可以通过取得专票的方式来少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
(3)个人所得税
由于劳务报酬所得将实际收入的80%计入应税收入,可能导致企业将直接用工费用的类型由工资薪金改为劳务报酬,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所得额。
甚至通过该方式勾结劳务派遣公司,冒用个人身份拆分收入,利用每月5000的扣除额全额扣除工资零申报,帮助员工逃避缴纳个税
04税务风险应对
(1)注意加强对用工企业和用工人员身份关系的审核,通过劳动合同等支持性文件把控业务实质;
(2)提高税务风险防控和法律认识水平,积极学习税务知识,合理合法申报税务数据,杜绝虚构成本
取得“人力资源服务”发票等指标只是起到一种税务风险预警和提示功能,最终还是需要人工判定,结合实质来确实是否存在风险。预警、提示指标的价值在于节省人工,帮助使用者提高税务风险管理的效率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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