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近些年,国家税务总局加强税务稽查工作,不少案例曝光。其中有一起将第三方平台支付的部分优惠收入以“其他应付款”挂账被查!罚款128.56万元!并处滞纳金和罚款!
在实务中,常有企业通过其他应付账隐藏收入等行为,我们财税人员应加强意识,做好风险检查工作。
二、概述
其他应付款,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除了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税费、应付职工薪酬、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应付和暂收的款项。通常情况下,其他应付款主要核算与主营业务无关的项目,如员工报销款、收到的押金或保证金等等,其占负债比重一般不会过大。

三、涉税风险
当其他应付款占负债比例过高时,通常有以下几点风险:
1.隐匿收入
企业利用“其他应付款”科目隐匿收入,以达到少缴应纳税款的目的,这种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会受到税务部门的严厉处罚,不仅会导致补税、罚款和滞纳金等经济损失,还可能影响企业的声誉和长期发展。
处理方案:及时确认收入并缴纳应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2.虚构成本
按照规定,企业的成本费用应凭借真实有效的发票进行账务处理,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相应款项。而实务上有些企业会通过暂估费用或者直接购买虚开发票来构成成本费用,这些无法支付的款项,则暂时挂账于“其他应付款”上。
处理方案:应及时取得发票或其他有效凭证证实费用合理性。对无法取得有效凭证或做出合理解释的支出,作进项转出和纳税调整,及时补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3.股东借款
如果股东向企业借款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产生利息支出的,按照国税函〔2009〕777号应在合理范围内扣除企业所得税。同时,注意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支付给给股东的利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处理方案:
(1)注意利息扣除限额,必要时提供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资料;无法证实属于合理支出的,需要及时对超出限额部分作纳税调整,补缴企业所得税;
(2)及时归还款项,减少相关利息支出;
(3)债转股处理,注意后续股东分红时也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债务转收入处理,一般出现在清算阶段或者确认债务无法偿还时,需要确认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相关指标

指标名称:其他应付款挂账异常
数据来源:资产负债表
核实思路:通过对各年度其他应付款比例的分析,检查其他应付款挂账明细:
1. 是否存在与企业经营收入存在关联的款项,应确认收入而未确认;
2. 对长期挂账未付款且金额较大部分,核查其业务真实性,判断企业是否存在虚开发票或接受虚开发票的行为;
3. 核实股东借款的真实性,是否存在高利息支出不得全额扣除的情况。
五、总结
其他应付款是税务稽查重点关注的科目,一旦存在长期、大额的余额,可能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我们应对此保持时刻高度警惕,为确保企业财务的稳健与合规,有必要定期进行风险检查,核实并处理每一笔长期挂账的其他应付款项,从而有效避免潜在的风险问题。
本文作者 | 税安科技陈老师
文章指导 | 税安科技吴老师、蔡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