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00
投资收益 3
贷:银行存款 2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为203万元(买价和交易费用之和)。
税会差异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6行“(五)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调整”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金额与会计核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由于会计上减少了利润总额3万元,而税法上不认可这部分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所以所得税纳税调整申报表上纳税调整增加金额为3万元。
四、总结
在复杂的金融市场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涉税风险管理对于企业财务健康至关重要。企业必须在会计处理和税务申报之间找到平衡,确保在追求保值增值的同时,不会因税务风险而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随着税法的不断更新和金融市场的快速变化,企业需要持续关注相关政策动态,加强内部税务管理和培训,以提高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涉税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能力。同时,企业也可以考虑借助专业的税务咨询和技术支持,如税安科技提供的智能财税风控系统,以实现更精准的税务规划和风险控制。
本文作者 | 税安科技陈老师
文章指导 | 税安科技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