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一年的脚步悄然临近,一批重要的税务新规也已在12月正式施行。这些新规不仅关乎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更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从关税法的出台,到房地产市场税收新政的执行,再到机票报销方式的变革,每一项新规都将在不同程度上影响我们的生活。

一、关税法正式施行,税收立法再进一步
12月1日,备受瞩目的关税法正式施行。这部法律共七章,涵盖了税目和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特殊情形关税征收、征收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关税法的制定出台,标志着我国税收立法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至此,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3个税种制定了法律,税收制度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二、房地产市场税收新政,助力市场平稳发展
同样在12月1日,针对房地产市场的税收新政也正式执行。在契税方面,新政将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这一调整无疑将减轻广大购房者的税收负担,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此外,在增值税方面,新政也做出了重大调整。对于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的出台,将有效激发二手房市场的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循环。
三、机票报销迎来变革,电子发票全面推广
在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12月1日起也迎来一场报销方式的变革。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民航局联合发布公告称,全面推广使用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旅客在所购机票所有行程结束后180天内,可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的官网、移动客户端等渠道申请开具电子行程单。这一举措不仅简化了报销流程,提高了效率,还有助于减少纸质发票的使用,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

四、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降低,减轻企业负担
为了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国家税务总局还发布了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自12月1日起,除保障性住房外,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全面实施,节水型企业将获鼓励
在环保领域,12月1日起也已实施一项重要政策——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直接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将成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同时,为了鼓励节水型企业的发展,《办法》还规定了对超出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以及农村集中饮水工程取用水等情形,可以授权地方减免水资源税;对工业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纳税人,将减征本年度20%的水资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