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说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我们到底在说什么?今天,给你一次性说清楚
首先我们先来明确一个概念,加速折旧的实现途径有三种,
①缩短折旧年限(不低于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
②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计算折旧;
③一次性税前扣除
如果说条条大路通罗马,那就是“三条道路”可“加速”
那么关键的问题来了,企业可以选择哪一条路呢?话不多说,小编按照政策发布的时间线,为大家梳理了一张图,政策的走向就是一个中心思想“越来越优惠

1. 政策一会儿说固定资产,一会儿说仪器设备,一会儿说设备器具,它到底是什么?
答:固定资产是大的概念,包含了仪器设备和器具,按照最新的政策,大家可以理解成除房屋、建筑物之外的固定资产都在优惠范围内。
2. 到底税前一次性扣除的金额限制是5000元?100万?500万?
答:上述金额是不同时间不同政策的内容,按照最新的政策,大家可以认为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都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
3. 如果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超过了500万,我们就不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了吗?
答:仍然可以按照财税【2014】75号文、【2015】106号文、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的规定,缩短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去享受优惠。
4. 六大行业、四大领域,具体是什么呢,我怎么判断我公司是否属于?
答:按照最新政策,已经将“六大行业、四大领域”扩展到“全部制造业领域”,所以只要贵公司属于制造业,就适用政策所属行业范围。为了防止混乱,小编特意未明确,如有需要,可以查看政策原文。
5. 现在最新的适用时间截止到什么时候?
答:目前最新的政策适用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在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都还可以适用。
6. 如果我公司满足条件,但是不想享受政策优惠,可以不享受吗?
答:企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享受政策,尤其是处于亏损中的企业,此项优惠政策确实体现不了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