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包含了哪些税费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以下简称2022年10号公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022年10号公告把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的主体,在原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基础上,扩展增加了个体工商户、小型微利企业。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因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属于本次优惠的主体。
其中,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两个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在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设立时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也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三、我公司享有其他税收优惠,还能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么?
根据2022年第10号公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优惠政策,先行享受其他相关优惠,最后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征税收优惠。
四、申报“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时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资料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以下简称2022年3号公告),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只需在申报表中勾选是否享受减征政策选项,系统会自动计算减征金额,纳税人确认即可。
五、我公司没有及时享受减免优惠,概要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