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
《印花税暂行条例》: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印花税法》相关税源明细表填报说明: 承揽合同: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 |
建设工程合同:
《印花税暂行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印花税法》相关税源明细表填报说明: 建设工程合同: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 |
解读:
印花税法统一了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的税率,部分税目的税率降低了
运输合同:
《印花税暂行条例》: 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印花税法》: 运输合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多式联运合同;(不包括管道运输合同) |
解读:印花税法明确了管道运输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将原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升为法律。
技术合同:
《印花税暂行条例》: 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印花税法》: 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不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
解读: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并非不缴纳印花税,而是分类上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不属于合同。
租赁合同:
《印花税暂行条例》: 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 《印花税法》相关税源明细表填报说明: 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其他租赁合同; |
解读:印花税法扩大了应税租赁合同的内容,暂行条例列举的租赁合同相对有限,而印花税法讲租赁分为房屋租赁和其他,相当于全部的租赁合同都纳入到了印花税征税范围。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
《印花税暂行条例》: 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印花税法》:按照民法典的合同分类类型,将仓储合同、保管合同分别单独作为应税凭证,不再合并描述。 |
财产保险合同:
《印花税暂行条例》: 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印花税法》: 财产保险合同:不包括再保险合同。 |
解读:
①只有财产保险合同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人身保险合同不属于保险合同印花税范围;
②印花税法明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