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续保的浙江车主们,请关注交强险保单上的“代收车船税”一栏,小心漏税!
近日,小编和朋友聊起车险续保的事儿,朋友说他在今年补缴了2021年车船税及滞纳金。朋友很困惑,明明按时投保怎么会漏税?还产生了滞纳金罚款?
细细询问,原来浙江省车船税要求当年度才能缴纳,不得提前。因此朋友2020.12.1提前续保2021.2.2应交的交强险时,保险公司无法代收代缴2021年车船税。朋友没留意到这个漏税情况从而未在2021年度缴纳车船税,以为交完车险万事大吉。2022.1.30继续投保2022年交强险时朋友发现需要补缴2021年车船税及产生的2022.1.1-1.30滞纳金,滞纳金=年应纳税额*(5/10000)*逾期天数=360元*5/10000*30天=5.40元。
“除了产生滞纳金,不缴纳车船税还有什么后果?”
“年审不通过!在车辆年审的时候,工作人员会检查车船税缴纳情况,如果发现未缴纳,会责令其补缴,之后才给予车辆年审合格。”
小编支招,避免漏税:
方案1:保持跨年提前续保。例如2022.12.1续保了2023.1.30应交的保险费,那么在2023.12.31前继续跨年提前续保2024.1.30应交保险费,车船税将连续年度随车险费一同缴纳。
方案2:关注漏税自行申报。例如2022.12.1续保了2023.1.30应交的保险费,决定不再跨年提前续保时,在2023.12.31前自行缴纳车船税。
上期我们盘了“车辆购置税”
那么车船税有什么不同呢?

一文搞定车船税↓↓↓
(结尾有小彩蛋哦)

【①概况】
车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的车辆、船舶,按照规定的税目、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对象及范围
对象:《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
范围:依法应当登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
纳税义务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如何缴纳:自行申报&保险机构代收代缴

纳税时间及期限
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税率及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车辆年应纳税额=应纳税车辆数量或者整备质量×年基准税额
船舶年应纳税额=应纳税船舶净吨位或者艇身长度×年基准税额

【②优惠政策】
法定免税
(一)捕捞、养殖渔船;
(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三)警用车船;
(四)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用船舶;
(五)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可以减免税:
1.对节约能源(减半征收)、使用新能源(免征)的车船
2.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
3.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
不征税:
对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退税情形:
1.被盗抢、报废、灭失的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2.被退回
已完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退货月份以退货发票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3.多收税
被重复征收车船税;应当享受减免税而未享受导致多收取的车船税,及时予以退税。
【③会计分录】
若在支付保险费的同时,由保险公司代扣代缴车船税,请注意区分出支付款项中的车船税,避免混同车辆保险费。

结尾小彩蛋
①我怎么知道我想要买的节能汽车是否减半征税?
>>>上工信部搜“车船税”。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不定期联合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前已有45批目录发布,其中:2018年7月10日已废止第1-3批目录;2022年1月20日已废止第4-34批目录。

②作为车主,我怎么感觉从没操心过车船税和减免税事宜?
>>>保险公司系统自带税额等信息,车主无需操心。这是多部门及保险机构共同努力的成果。
自2011年车船税法发布,保险监管部门、保险机构与税务机关就积极探索车险信息共享平台与税务机关相关信息系统的联网工作,提高了数据交换、业务处理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根据汽车和船舶技术进步、产业发展等因素适时调整节能、新能源车船的认定标准,各保险机构也及时修改交强险业务和财务系统。
这仅仅是车船税的信息化成果之一,随着金税四期的上线,更多税源信息互通,纳税人您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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