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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税务风险大揭秘,避免税务危机的必读指南!
来源: | 作者:AI税务师 | 发布时间: 2024-06-28 | 185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在日常活动中十分常见。也正由于其普遍性,往往企业在相关问题上存在不少风险,是最容易被税局核查罚款的费用之一,值得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在日常活动中十分常见。也正由于其普遍性,往往企业在相关问题上存在不少风险,是最容易被税局核查罚款的费用之一,值得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税前扣除标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与营业收入的5‰孰低原则,进行税前扣除。



二、业务招待费的范围

业务招待费的支付范围通常被界定为餐饮、住宿费、香烟、食品、礼品、正常的娱乐活动、安排客户旅游等项目。

然而,界定范围并不说明涉及这些项目的就一定都属于业务招待费,我们需要根据业务实质对费用类型进行划分,避免因划分范围的不准确而导致需要补缴税款,甚至因此罚款的风险。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罗列几项比较常见的、容易混淆的误区:

应计入业务招待费:

1.以交际应酬为目的所发生的支出;

2.为招待客户支付的餐饮住宿、娱乐服务等费用;

不应计入业务招待费:

1.以促销、宣传为目的所发生的支出;

2.员工培训、公司开会、员工差旅等与员工日常活动有关发生的支出;

3.公司筹建期发生餐费;

4.现金形式发放的餐补;

5. 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



三、可能的涉税风险

1.将原本应该属于业务招待费的费用计入其他费用科目,用以全额扣除

案例:公司以应酬为目的,将一台笔记本电脑送给客户,没有计入业务招待费核算。

分析:

企业所得税:应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核算,应按照发生额的60%和营业收入5‰孰低原则,做纳税调整。

增值税:外购货物无偿赠送需要做视同销售,计提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按照“偶然所得”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将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计入业务招待费,将原本不得扣除的项目按限额扣除。

案例:公司总经理将10万元购物卡用于商业贿赂支出,计入业务招待费核算。

分析:

企业所得税:回扣、贿赂等属于个人行为,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不得税前扣除。

增值税: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不得抵扣税额,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3.将不属于业务招待费的计入业务招待费,本可全额扣除。

案例:将公司召开年度会议中的餐费、公司内部聚餐的餐费计入业务招待费。

分析:

企业所得税:公司年度会议中的餐费,应计入会议费科目,可以全额扣除;内部聚餐的餐费,应计入福利费,以工资总额的14%为限额进行扣除。

4.未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得税前扣除。

案例:公司按销售收入的0.5%计提业务招待费500万元,但公司全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只有450万元。分析:企业所得税:没有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50万元,不得税前扣除,50万应全额调增处理,不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