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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实物固定资产如何处理?税局最新解答和应对策略
来源: | 作者:AI税务师 | 发布时间: 2024-07-23 | 3007 次浏览 | 分享到:
  •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对于当年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无论是否有发票,都应在达到固定资产预定使用状态时确认,然后分期折旧。

  • 以前年度造成的固定资产盘盈: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盘盈的固定资产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并按重置成本法计价入账。

 

四、最新固定资产税收优惠政策

1. 加速折旧:

   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包括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或者缩短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两种办法。

  • 所有行业:

     所有企业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适用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

     - 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 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此外,所有行业在2014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专用于研发的机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以上的,可以享受加速折旧的优惠。

  • 制造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自2019年1月1日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均可以享受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制造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购进单位价值100万以上的,兼用于研发的机器设备,可以享受加速折旧的优惠。

2. 一次性扣除:

   企业2018年1月1日之前取得的固定资产,不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企业于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新购进的固定资产(除房屋、建筑物),满足条件的,可在税前一次性扣除。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该政策年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且无形资产亦适用上述政策规定。所有行业在2014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专用于研发的机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以下的,也可以享受一次性扣除的优惠。制造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购进单位价值100万以下的,兼用于研发的机器设备,也可以享受一次性扣除的优惠。

 

通过以上步骤,企业不仅能规范处理账上的固定资产问题,确保财务和税务上的合规性,而且还在进行税务风险规避的重要实践。合规经营不仅能避免法律风险,也是企业税务风险控制的基石,有助于构建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