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平台
“阳康”后引发的税思考
来源: | 作者:AI税务师 | 发布时间: 2023-01-05 | 2281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血站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站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64号)文件规定:本通知所称血站,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从事采集、提供临床用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

鉴于血站是采集和提供临床用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又属于财政拨补事业费的单位,因此,对血站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免征增值税。


五、避孕药品和用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规定,避孕药品和用具免征增值税。


六、抗艾滋病病毒药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品种清单)